为发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5月17日,学校法律工作室挂牌成立,成为广东省内率先成立法律工作室的民办高校。校长刘国生,党委书记、副校长杨清国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挂牌仪式,学校法律顾问、全体督察办人员参加了仪式。督察办主任马亚光主持仪式。
刘国生校长对法律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表示祝贺,对为筹建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部门和法律顾问表示感谢。他指出法治则顺,一顺百顺,人治则乱,一乱百乱,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在建章立制、按章办事、尊重教职工诉求、维护师生员工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法治基础。希望法律顾问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广泛收集一线教师的意见,将学校没看到、没想到而又应该做的事情及时汇集反映给学校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以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认同感和幸福感,为广大教职工扎根城建、奉献城建创造较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要求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顾问们的工作、建立网上咨询服务公共平台,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杨清国副校长认为学校成立法律工作室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希望通过法律顾问帮助学校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同时也希望法律顾问在全校教师中推广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
仪式上,人事处孙志诚处长宣读学校成立法律工作室文件。刘国生校长、杨清国副校长和法律工作室主任彭文,法律顾问夏果平、李俊宏老师等为工作室揭牌,刘校长还向法律顾问彭文、夏果平、李俊宏等老师颁发了聘书。马亚光主任解读了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法律顾问纷纷表态,要认真履行好法律顾问职责,为学校各项法律事务尽心尽力、做好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从本部门工作的角度,对可能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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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生校长、杨清国书记为工作室揭牌 |
刘国生校长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